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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

  一、 旨揭展覽案,為提昇本縣藝文水平及欣賞風氣,鼓勵優秀創作者及收藏家展出創作品或其收藏成果。 

  二、 徵件申請時間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三、 簡章及申請書請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一樓索取,或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頁(http://www.cultural.pthg.gov.tw/index.aspx)下載。下載路徑為文化處首頁/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博物美術科/106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簡章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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