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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第18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

  一、 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15日止,凡本籍彰化縣,或目前(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皆可報名;但作品內容為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以上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二、 徵選文類共分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各類選出首獎一名,獎金分別為新臺幣5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各別為3萬至4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三、 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報名,並於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親送或掛號郵寄本局。 

  四、 簡章請至彰化縣文化局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最新資訊下載。洽詢電話: (04)7292201分機2338 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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