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1日起開始徵件
一、 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戲劇劇本(105年為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105年為新詩)、童話。
(二)學生組:戲劇劇本(105年為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105年為新詩)。
三、 收件及報名自105年3月1日起至105年4月12日止,採線上報名(http://ed.arte.gov.tw/philology/),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四、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五、 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該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站(http://ed.arte.gov.tw/phil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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