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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任教第105003號通告

任教國家

澳大利亞

合作學校

由澳洲首都特區坎培拉教育暨訓練廳指派之公立學校

負責人名銜

坎培拉教育暨訓練廳:Ms Leanne Wright (教學與學習處處長)

擬聘人數

2

教學人員資格

已就讀華語文教學研究所且英文能力良好在學學生為優先考慮,或就讀其他研究所英文能力良好且修過華語教學在學學生

聘期起迄

105年4月26日至9月23日(22週,5個月)

待遇

稅後年薪

其他待遇

坎培拉教育暨訓練廳提供任教期間等值於總額澳幣6,44023週的接待家庭住宿(3餐;包括學期間2週假期);坎培拉教育暨訓練廳另負擔簽證費(Working Holiday visa subclass 417 or Work and Holiday visa subclass 462 )及醫療保險費。

教育部

補助項目

1.  生活費:每月800美元。

2.  機票費: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一張,以1,560美元為上限
(依收據核實撥付)。

※補助款將折合新臺幣由國內推薦學校轉發予錄取人國內帳戶。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提供課程教學方法之建議

2.     提供語言技巧發展之協助

3.     協助校長及班級教師有關教學學習方法、發展文化教材、課程發展計畫規劃執行及評估

4.     為協助學校及教師提供規劃及發展教學單元及範例

5.     協助發展華語教材資料庫。

6.     坎培拉公立學校進行華語教學實習之教學助理權利義務包括

①、  遵守坎培拉教育暨訓練廳與任教學校所訂之相關規範及嚴守該廳及學校不對外公開之資訊保密之責。

②、  履行前述授課內容(教學及行政)等五大項職責。

③、  教學時數:每日7.5小時(8:30 am 4:00pm),每周5日共37.5小時。工作超時,則依規定補償休假。

④、  參與學校集會、露營及戶外教學等正常活動。

⑤、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

授課對象

學前至十年級

本案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

Dr Chi Crawford

電郵信箱:

Australia@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

+61-2-6120-1022, 6120-1021

坎培拉教育暨訓練廳

Ms Veronique Canellas(語言學習專員)

聯絡電話:

+61-2-6205-9344

 

備註

1.     1. 申請截止日期:105228(以郵戳為憑)

2.     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將書面資料,包括:

①、  學校同意推薦公文

②、  護照影本

③、  中英文在學證明

④、  中英文在校成績證明

⑤、  護照照片2

⑥、  中英文履歷及自傳(英文自傳一頁約300字,並請依以下4項專業敘明個人資歷1.教學專業知識2.實際教學經驗3.學校行政經驗4.教學專業訓練)

⑦、  必須提供英文能力證明英文版,附帶提供一段60秒英文創意影片自我介紹,影片請製成磁碟片更佳。

3.  備妥並以正式公函送達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寄件郵戳以2/28日期為憑)副知教育部,未依照程序辦理者,恕本部不核發補助,另逾期不受理,所繳交資料恕不退還,為爭取時效,請掃描相關附件電郵至Australia@mail.moe.gov.tw(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

4.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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