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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第17屆磺溪文學獎」徵稿啟事(104.4.30)

說 明:   
  一、 依據本局103年11月28日彰文圖字第1030009559號函辦理。
  二、 凡本籍彰化縣或目前(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皆可報名,但作品內容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
  三、 徵選文類共分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各取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5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3萬至4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四、 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報名及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親送或掛號郵寄本局。
  五、 簡章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或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下載。(洽詢電話:04-7250057分機2338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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