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臺南大學辦理「110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請惠予公告活動訊息及轉知所屬單位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明:

 

 

一、

旨揭競賽訂於本(110)年11月14日(星期日),於本校府城校區辦理。

 

二、

本次競賽說明如下:

 

  

(一)競賽對象: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二)競賽項目

 

  

1、演說:

 

  

(1)國語。

 

  

(2)閩南語。

 

  

(3)客家語。

 

  

(4)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

 

  

2、作文:

 

  

(1)書寫組:

 

  

甲、國語。

 

  

乙、閩南語。

 

  

丙、客家語。

 

  

(2)電腦打字組:

 

  

甲、閩南語。

 

  

乙、客家語。

 

三、

檢送競賽海報及實施計畫,並請鼓勵符合資格學生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