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教育部110年2月24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009497號函發本通告,誤繕為2名教師,特此更正。
二、
旨揭通告內容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址:https://ogme.edu.tw/sc/world_detail_edu/389),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