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2校徵聘2名華語教師,詳如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9020T號通告及第109033T號通告,請查照。

 

 

明:

 

 

一、

依據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109年9月9日(109)印度教字第1090000046號函辦理。

 

二、

旨揭通告內容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址:https://ogme.edu.tw/sc/world_list_edu/SCPA),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