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課程目標:本班將針對教育部華語證照考試五大科目提供有志於對外華語教學人士之證照考試準備及有志於華語教學者之專業訓練。
二、 招生對象:
(一)對華語文教學理論及實務有興趣者
(二)有意培養第二專長者
(三)有意增進華語文教學知能或有志於對外華語教學的教育工作者
三、 上課時間:106年7月31日至8月24日,週一至週四,每日6小時,共100小時。[7/31-8/24] 9:10 ~ 12:00 / 13:30 ~16:20; [8/4] 8:10 ~ 12:00
四、 上課地點:本校綜合大樓三樓IH306教室
五、 授課師資:由本校教授群以及資深華語教師授課,理論與實務並重,師資陣容堅強。
六、 研習證明:上課時數達規定標準(缺課時數不得超過10小時)修業期滿並通過測驗者,由該中心發予研習證明書。
七、 招生人數:10人以上開班,每班30人為限。
八、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28日止,額滿即止。
九、 收費標準與繳費方式:(一)學費:校外人士新臺幣12,000元,本校教職員/在校學生新臺幣10,800元(二)教材費另計。
十、 報名方式及地點:請至本校華語文中心(綜合大樓3樓語言中心)報名或線上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N5d5yI7cTF8kh1T6xFwV4gjAEq8jT5EOslOaxovsigw/edit 確認開班之後會通知繳費期限,學費僅收現金。現場報名請攜帶以下文件至該中心完成報名手續:(1)報名表(內含1吋照片1張)(2)本校教職員/在校學生請攜帶相關證件 *若報名資格不符或繳交資料不齊全,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十一、 課程與師資:針對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五大科目規劃,(口試:華語口語與表達、筆試:國文/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華人社會與文化)詳細課表於開課前公布。
十二、 其他事項:
(一)本班每堂將登記出、缺席狀況。
(二)如遇颱風,將依據屏東縣政府停止上課之公告辦理,該節課程另行通知上課時間。
(三)該中心保留開班、師資安排及調/補課權利。
(四)若有未盡事宜,該中心得適時修正補充之,最新資訊公佈於華語文中心網站上。
(五)洽詢電話:08-7703202#7715黃荔萍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