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辦理教育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師赴越南學校任教第10502號通告

  一、 依教育部民國105年5月20日臺教文(六)字第1050064227號函辦理。 

  二、 符合遴選資格之華語教師請在105年7月15日前將遴選相關資料以掛號寄送本校華語中心。 

  三、 隨函檢附105年遴選華語教師赴越南大學教授華語相關資料:教師需求表、遴選通告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