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105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簡章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05年1月26日府文圖二字第1053800589號函辦理。 

  二、 「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資格為本籍或設籍或就學、就業於雲林縣者;凡經入選作品,每件贈送稿酬新台幣1萬元整,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歡迎本籍、設籍雲林或於雲林就業、就學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徵選實施要點如附件) 

  三、 徵文類別以作者未出版之新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徵選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15日止。 

  四、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雲林縣政府賴雅芬:05-552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