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及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各校可參考旨揭一覽表,預先規劃及編列相關經費。
三、 各補助案均將另案函文公告,請欲申請補助之學校屆時依據各補助案公文辦理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