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通識教育中心研習會實施要點

大仁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研習會實施要點
95.01.04識教育中心事務委員會議通過
97.08.25識教育中心事務委員會議通過
一、為使通識教育中心推動通識教學暨學術活動,以提昇教師教學研究之風氣,特訂定本要點。
二、通識教育中心研習會之實施範圍包括如下:
  (一)定期舉辦校內通識教師著作、論文、研究計劃發表會
  (二)定期舉辦學術性專題演講或研討會
三、研習會之舉辦為提高教師教學品質及增進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會之實施須具有持續性,學期中每月以乙次為原則。
四、研習會以教育性、學術性、知識性、啟發性,以及對於校務建設具有宏觀性之內容為主,以符合通識教育之精神與理念。
五、通識教育中心研習會之規劃,由中心主任與相關教師成員負責,職責分配如下:
(一)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督導計劃之規劃與主持活動進行。
(二)活動執行人:制定月會主題之擬定、講題大綱及講題內容之發表與報告。
(三)記錄:負責文書、攝影等記錄之過程。
六、研習會之對象以通識教育中心教師暨相關人員為主,並以通識教育中心研習會通知函告知,並公佈於中心網頁中,以利教師暨相關人員之參與。
七、研習會之內容紀錄須陳閱存檔。
八、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事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