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102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6日起徵件,請鼓勵學校教師及學生踴躍參加

屏東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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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函轉102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6日起徵件,請鼓勵學校教師及學生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 明:
   說明:一、依據臺灣藝術教育館102年2月27日藝視字第1020000786號函辦理。
二、 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2年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2年為古典詩詞)、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2年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2年為古典詩詞)。
四、 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2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止,報名網站http://ed.arte.gov.tw/philology。
五、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251。
六、 檢送本活動實施要點乙份。

正本: 各國小含特殊學校、各國中、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公立高中職、本縣各私立高中學校、本縣各私立職業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家庭及社會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