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77
承 辦 人: 陳妍樺
聯絡電話: (02)7736-5735


主 旨: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六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月14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020002710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 查照。
說 明: 旨揭認證作業要點登載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行政規則項下,可逕行下載。

正本: 各公私立大學校院
副本: 本部各單位、本部各駐外文化機構(含派駐人員)、國際及兩岸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