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鑑資料請於100年10月17日(星期一)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

一、通識教育中心老師的教師評鑑資料請於100年10月17日(星期一)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



二、教師評鑑資料敬請各位老師依照下列方式編排彙整,以利複審委員審核:



1.97學年度教學評鑑+97學年度研究評鑑+97學年度服務評鑑。



2.98學年度教學評鑑+97學年度研究評鑑+97學年度服務評鑑。



3.99學年度教學評鑑+99學年度研究評鑑+99學年度服務評鑑。



說明:依據上述3個年度分成3個資料夾;每個年度再依據3個評鑑項目分成3個資料夾。



三、99學年度通識中心教師評鑑的資料(96、97、98學年度)已送還回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請老師們撥冗領回(不包含通識英文組老師們)。



通識教育中心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