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與比利時法語區政府國際事務署間語言助理交換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
旨揭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學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list_edu/SCPA),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